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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9, 2024 4:50:54 GMT -5
我们发现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重述率明显低于可比的美国公司并且差异取决于外国公司的母国特征。尽管来自法治较弱国家的公司盈余管理水平较高但来自法治较弱国家的外国公司比来自法治较强国家的公司重述的可能性较小。在控制重述的重要性后法治薄弱国家的企业更有可能选择不太明显的重述披露方法。我们将这些发现解释为母国执法影响公司报告现有会计违规行为的可能性。这表明对于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来说不太频繁的重述可能是机会主义报告的信号而不是高质量收益的信号。 论文信息完整工作文件文本工作论文发表日期年月哈佛商学院工作论文编号学院单位会计与管理流行趋势年月日研究与想法发表或灭亡研究如何评价学术界的生产力年月日哈佛商学院案例二手产品如何打开新市场 阿富汗 WhatsApp 号码列表 苹果翻新的经验教训年月日专栏为什么波音的问题早在年前就开始出现年月日你怎么认为人们还想工作吗年月日研究与想法为什么当允许员工安排自己的任务时生产力会受到影响苏拉杰斯里尼瓦桑苏拉杰斯里尼瓦桑工商管理教授选修课程主席接触发送电子邮件更多文章查找相关文章会计订阅我们的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证券诉讼风险在美国证券集体诉讼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机制让公司和管理者对违反证券法的行为承担责任。 本研究探讨了针对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证券集体诉讼的发生率以及诉讼风险的驱动机制。多起证券集体诉讼发现外国发行人确实存在重大诉讼风险但其比率远低于美国公司。作者还指出了降低诉讼率的潜在因素交易成本和触发事件发生率较低例如会计重述管理层预测缺失或股价大幅下跌这些事件在诉讼中需要指控故意和管理人员事先披露的信息有误。这表明虽然证券法的有效执行受到交易成本的限制但高质量信息揭示潜在不当行为的可用性有助于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建立运转良好的诉讼市场。关键概念包括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遭遇证券集体诉讼的可能性只有美国同类公司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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